能源与化工系早读晚修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13

    为更好开展早读晚修活动,进一步加强系的学风建设,特制定早读晚修考勤制度。
    一、考勤内容
    对象:大一学生。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读7:50-8:20,晚修7:30—9:10
    地点:教务处指定教室。
    二、奖惩
    考勤将计入学年综合测评德育分,每迟到一次扣0.25分;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次,扣0.5分。
    三、具体措施
    (一)由系学生会纪检部对大一新生的早读晚修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次数的突击检查。每周公布一次,期末总结,通报全系。
    (二)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本班的日常考勤记录,并积极配合好系或学校学习部的突击检查,如实反映本班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造假现象,则取消该班学年末的‘先进集体’的参评比资格。
    四、请假
    (一)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由助理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如果学生因学生会部门、协会等要开会或值班需要学生会部长或协会负责人签名证实,如需要长期固定请假的则需附上辅导员的签名同意。请假是要使用正式的请假条,参照请假制度。
    (二)由于班集体活动需要全班统一请假的,需经辅导员同意批准。

能源与化工系
二O一四年三月

附件

能源与化工系早读晚修考勤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月    日
检查班级  
 
课程和老师  
上课地点       上课时间   应到     人
实到     人
迟到人员名单
(迟到10分钟以上者计入旷课)
 
请假人员名单
(无相关人员签名同意请假的,计入旷课)
 
旷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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