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