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东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经过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后,国家奖学金拟获得人选已确定,现对此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得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辅导员办公室12L105)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2014级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计划班)翁国伟
2014级能源与动力工程(2)班邱庆辉
公示时间:2017年9月30日—10月5日
受理单位: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地址:12L105
电话:0769—22862862
邮箱:154793927@qq.com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二О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