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在2016年学生资助认定的基础上,经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后,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人选已确定,现对此予以公示。
14级:
谢宗贤 王梅凤 李丹丹 颜石凤 杨良就
张志豪 彭伟财 王益鸿 陈丹锋 朱明洁
罗少芬 陈晓娣 苏日海 古展福 陈华冰
张孝天 戴慧林 刘愉铃 黎佩珊 郑志杰
王勇
15级:
肖开国 谢贝旭 陈子东 邵紫雅 黄烨伟
吴上兰 吴晓金 李思敏 谢红梅 郑志杰
胡嘉漫 叶泽程 邱华星 马冠豪 吴杭晓
陈安琪 郑杭冰 麦颖 吴镇 周杨
16级:
陈祖彪 黄立广 陈启涛 项水明 黄芝粤
刘燕媚 卢伟旋 谭振荣 林培杏 薛李静
龙有金 赵芝龙 陈娴
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得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12L105)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9日—22日
受理单位: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地址:机电楼12L105
电话:0769—22862862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二О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