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在2016年学生资助认定的基础上,经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后,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人选已确定,现对此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得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辅导员办公室12L105)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16日
受理单位: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地址:12L105
电话:0769—22862862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二О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李国豪 叶阳 高锋丽 陈晓玲 徐健 卢晓霞 李晓珍
陈冬芬 赖伟娜 欧华谐 陈灿奎 何焕成 叶秋萍 李尧
林晓婷 李德咏 龚金来 邱东 杨良就 朱明杰 罗少芬
区振锋 古展福 陈晓娣 邹太铭 熊耀麟郑志杰张孝天
戴慧琳 黎佩珊 刘愉铃 谢宗贤 翁国伟 颜石凤 肖开国
谢贝旭 陈展鹏 王雨生 谭兆源 林奕静 麦颖 郑志杰
阮茂志 李思敏 陈子帆 胡嘉漫 吴晓金 邱华星 叶泽程
陈雅琪 黄烨伟 梁机 冯世威 周杨 马冠豪 何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