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2]7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分配的项目数及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将从立项的校级理工科类项目中遴选出32项做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请各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要求
1、凡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方面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到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3、本次项目执行时间为1~1.5年;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个人也可单独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鼓励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注意:在研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应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所在院(系)指派,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5、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
①选题原则:选题新颖、目标明确,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②项目类型:
●各院(系)实验室中教学计划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
●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
●学校本科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的深化研究课题;
●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引伸的研究课题;
③特别提示: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本次立项的课题,可作为相应学科竞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申报,也可结合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研究或设计。
二、时间安排
1、10月20日至10月30日,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申报,填写相关资料,向所在院(系)提交。
2、11月10日前,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上报教务处。
3、11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最终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公布校级立项项目和推荐参加省级评审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
4、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和管理工作,以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单位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莞工教【2010】23号文件,严格把握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并按期完成本次申报立项工作。将所推选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和一式一份的纸质材料)上报教务处(行政楼1A207室)。
联系人:陈雁 联系电话:22861528
电子邮箱:OA信箱或chenyan@dgut.edu.cn
点击下载: 2012大学生创新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