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经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后,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人选已确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映,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12L105。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9月29日
受理单位:化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地址:机电楼 12L105
联系电话:0769—22862862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