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新生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通〔2022〕号),结合我院实际,经过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现场答辩、化能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查评议决定刘建锟等3名学生拟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2019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班 刘建锟
2019级应用化学1班 焦海星
2020级应用化学(卓越计划班)2班 胡俊亨
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得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化能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
受理单位:化能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地址:12L105
电话:0769—22862862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