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为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积极要求上进,入党动机端正,并经团支部推优,符合《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条件的优秀学生。
2、能源与化工系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2、党员发展程序及相关政策;
3、当前党内外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国内外重大时事,深入学习两会精神;
4、以观看教育片为主要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及和谐校园教育。
5、针对预备党员进行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学习。
三、培训形式及具体安排
1、培训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训共计18学时,时间暂定每周四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教材选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最新党课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
2、课程安排:
授课教师 |
讲授内容 |
课时 |
讨论课时 |
考试 |
培训对象 |
李纠 |
基本理论和党章学习 |
3 |
1 |
|
入党积极分子 |
徐勇军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员意识教育 |
3 |
1 |
|
入党积极分子 |
李纠 |
党员发展程序及纪律教育 |
3 |
1 |
|
入党积极分子 |
谢真葵 |
形势与政策教育(深入学习十八大、两会精神) |
3 |
1 |
2 |
入党积极分子 |
谢真葵 |
如何提高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 |
3 |
1 |
|
预备党员 |
3、结合“服务东莞创新发展”活动,适当邀请优秀党员校友进行交流和主题讨论活动;
4、由各小组自行确定时间和地点,安排学员课外自学和分组讨论。
四、考核
1、学习考核以思想汇报、党的基础知识考试、出勤情况和学习期间的表现为主要依据;
2、对于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结业考试通过,培训期间无不良表现的学员,经组长推荐、党总支讨论通过,可评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的比例按总人数的20%选出,并考试成绩必需达到90分以上。
五、学习纪律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次学习活动,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上课,积极讨论。
2、学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必须提前向分党校负责人请假。凡缺席一次或请假两次者不予结业。
六、阅读参考书目及文件
《最新党课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注:能源与化工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24人,发展对象4人。
中共东莞理工学院能源与化工系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