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能源与化工系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4-13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管理,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实际应用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过程分为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考核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考核均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汇报答辩(可结合报告、论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利用挂图或采用PPT演示方式),三个阶段考核成绩总和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一)开题考核(满分10分)
第八学期第五周末组织进行开题考核。此过程由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开题考核由学生向导师汇报以下内容:
1:任务书(开学时交)                        (满分2分)
2:开题报告(4-5周交上)                     (满分3分)
3:文献综述、参考资料等                      (满分3分)
4:学习态度及平时表现                         (满分2分
考核成绩由导师交至指定人那里存档。考核表见附件
(二)中期考核(满分30分)
第八学期第十一周末组织进行中期考核。由各专业设三人以上的考核组,可分一组或几组。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中期考核及学生汇报包括以下内容:
1:上交中期考核进度表                        (满分5分)
2: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              (满分10分)
3:学习态度及团队合作能力(出勤情况,团队合作,学生在设计、论文撰写工作期间的表现等,导师打分)         (满分5分)
4:完成毕业论文的质量(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有错误,是否抄袭等)                                      (满分10分)
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交至指定人那里存档。考核表见附件
(三)答辩考核(满分60分)
第八学期第十七周末组织进行答辩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组成答辩组。每名学生汇报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答辩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设计完成的质量                       (满分20分)
2:工作的饱满程度及难度                     (满分10分)
3: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              (满分10分)
4:答辩情况(讲解及回答问题情况)            (满分10分)5:学习态度、平时表现、团队精神(导师打分)  (满分10分)
     每个阶段的考核成绩(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均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的2:4:3:1比例评分。
     答辩评语包括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均应用黑色碳素笔手写
二:关于学生请假及补答辩规定
   毕业学生必须参加各阶段考核及汇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各系或专业自主安排补答辩(除因研究生复试请假的,补答成绩为该阶段考核的实际成绩*0.8;);无故不参加答辩的,该阶段的考核成绩为零分。有两个阶段考核成绩为零分的学生,本次毕业设计成绩为零分,必须跟随下一届重新补做毕业设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规定
1、     学院支持并鼓励学生办理正常手续到校外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原则上要求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都在学院规定的考核时间返回学校参加阶段考核。
注意事项:
(1)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请到学生科填写请假申请表。
(2)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将校企双方审批的协议书、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证明(科级、工程师等以上职称),在办理完整后统一交到学院学生科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核阶段,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出示完整的校企双方审批的协议书方可参加答辩。
2、     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应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协商确定,最后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查论文题目是否达到一定深度。
3、     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照进度计划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对其毕业设计工作把好质量关,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存档期限内出现的相关问题由指导教师跟踪负责。
4、    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必须每周与指导教师定期交流,必须保证交流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留交流记录。
5、     确实因为路途遥远等客观原因不能回校参加开题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考核日前一天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资料等汇报内容的电子版发送给指导教师。作为开题考核的成绩。不回学校参加开题考核且不按时提交考核文档的学生,本次考核成绩为零分。
6、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回学校按时参加中期考核与答辩考核,否则该次考核成绩为零分。
7、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未通过中期考核的,指导教师有权利中止其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工作,返回学校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其他
1、长期在外地进修和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累计在外时间超过2个月的,不允许指导毕业生,学生随指导教师一同出差进行毕业设计的除外。
2、有条件的学科建议,阶段性考核建议使用PPT文档进行汇报,避免通篇文字,要尽量多的使用图表和图片;也可用版书汇报。
本条例自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附件1: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证明
附件2:能源与化工系本科毕业设计开题考核表
附件3:能源与化工系本科毕业设计中期考核表
附件4:能源与化工系本科毕业设计答辩考核表
 
其中,东莞理工学院关于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协议、本科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设计文献综述、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毕业设计完成情况考核表毕业论文、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意见表、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表模板均由各专业及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东莞理工学院能源与化工系
            2012年12月7日